問題1:售屋如何判定適用新舊制?
國稅局發佈一張圖表,告訴民眾到底何時購屋、
問題2:自用住宅定義
國稅局回答:
(A)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
(B)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C)
問題3:重購退稅如何計算 ?
國稅局回答: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
而新、舊制的重購退稅規定的差異包括:
(A)舊制: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之2,
(2)出售須負擔5%營業稅
(3)盈餘分配股東時,股東得繳納 5% 至 45% 綜所稅
(4)如盈餘不分配股東時,其未分配盈餘須另加徵10%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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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稅局親自解釋,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