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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第1批將於109年7月9日零時起提兌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已經結束,常有民眾來電詢問以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之稅款,國稅局會在什麼時候提領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轉帳扣款,將於109年7月9日零時起向金融機構或郵局提兌,提醒民眾請於109年7月8日前檢查帳戶餘額,並補足結算申報時應自行繳納稅款金額。如於提兌時存款餘額不足,或帳戶資料填寫、輸入錯誤等因素致無法提兌者,其不足額提兌或無法提兌部分,除須補繳稅款外,還會被加計利息,使得轉帳繳稅的便利性大打折扣。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欲瞭解提兌情形,可於109年7月15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依下列路徑【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委託取款查詢】,依序輸入相關資料後,即可查詢提兌狀況,或可至指定扣款金融機構或郵局補登存摺,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趙股長 06-2298064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佈日期:2020-07-01 更新日期: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