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XCA 憑證申請流程
財政部為擴大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提供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以電子憑證透過網路查詢所得資料。
■ 查詢時間:自105年4月28日 ~105年5月31日止。
■ 簽發對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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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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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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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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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院校、技專院校、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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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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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的各類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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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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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農漁會、工會、教育會、工業會、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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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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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行政法人資格之組織及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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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職業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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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建築師、地政士、專業技師、藥劑師、記帳業者等自由職業所設立的事務所、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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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組織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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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幾種以外的組織或團體,在相關的政府主管機關有登記立案但不具法人身分,例如:托兒所、寺廟、協會、學會、教師會、宗親會、同鄉會、公寓大廈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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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CA 憑證申請流程 (範例)
http://xca.nat.gov.tw/data/ApplicationProcess_XCA.pdf
■ XCA 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窗口)
http://xca.nat.gov.tw/index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