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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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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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文號: |
財政部101.01.20台財稅字第10000461580號 |
摘要: |
核釋醫師在醫療機構提供勞務報酬之課稅規定 |
主旨: |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100年2月1日衛署醫字第1000200812號函及同年11月17日衛署醫字第1000210622號函規定,醫療機構與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或合夥法律關係,應認屬僱傭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