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即將於112年5月1日開始,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新增多項租稅優惠措施,該局特別整理表列如下:
優惠措施 |
內 容 |
企業捐贈運動業加成減除 |
1.營利事業透過教育部專戶,捐贈予教育部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得在捐贈金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內,按該金額之150%(具關係人身分則1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
給付員工接受後備軍人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 |
1.企業或機關團體給付員工接受召集公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之150%,於申報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
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 |
1.新增「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項目。 |
修正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
1.延長施行期限至120年12月31日。 |
該局進一步提醒,營利事業如欲適用租稅優惠,應注意相關規定,並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相關文件,以免影響適用租稅優惠之權益;另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網路申報系統已提供各項申報書表建檔功能,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辦理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劉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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