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將於102年10月31日開始核退,全國第2批退稅案件計44萬餘件,總金額約達77億5仟萬餘元,屬該局所轄計17萬餘件,金額約達29億1仟萬餘元。
該局說明,本批退稅之受退稅對象為5月10日至5月31日止採二維、人工申報、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確認之退稅案件。退稅方式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退稅帳戶,若未採直撥退稅者,即採退稅憑單退稅,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2年10月3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持憑單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該局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採退稅憑單需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之等待時間,即安全又便利,更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