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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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稅務問答/遺產分割 無須課贈與稅

    台南市陳先生詢問:日前繳清遺產稅,要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登記,大哥取得較多,我和小弟所分遺產較少,我和小弟是否涉及贈與大哥財產?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限制;繼承人取得遺產之多寡,不與應繼分相同,也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贈與的問題。因此,陳先生兄弟間如何協議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2014/01/06 經濟日報】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