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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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薪資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狀」

聲明異議狀

(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19條)

執行案號

承 辦 股 別

年度   字第           號

 

稱   謂

聲明人

義務人

姓名或名稱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性   別

 

 

住居所或

營業所、

郵遞區號、

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地 址

 

 

送達代收人

姓名、住址、

郵遞區號及

電話號碼

 

 

 

為對貴處  年度 字第     號執行命令,聲明異議事:

 緣聲明人於  年  月  日接奉 貴處  年度  字第   號義務人  

行政執行事件所發之執行命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命將應給付義務人之每月薪資(或債權)在   元範圍禁止向義務人清償,

聲明人理應遵照,惟查:

 

 

以致無從遵辦,為此爰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1項

之規定於收受上開命令10日內,提出書狀聲明異議,狀請  貴處

鑒核詳查,並予撤銷原執行命令,以保權益。

 

 

 

 

 

 

 

 

 

 

 

 

 

 

 

 

 

  此 致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 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