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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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102年扣繳補充保險費,延至2月17日前辦理申報

102年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因新年年假「延至2月17日前」辦理申報喔!
 
為配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作為列舉扣除額,本署必須於103年3月彙整扣費義務人申報的補充保險費扣費明細資料,送交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讓民眾可以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網站或到各地方國稅局,查詢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之扣繳資料。
 
本署接獲扣費單位反映,認為102年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期限即將於103年2月5日屆期,因適逢農曆新年連續假日,且補充保險費新制實施第一年,對申報作業尚不熟悉,建議申報期限可以延長至103年2月17日止。
 
考量各扣費單位作業之需要,本署同意補充保險費之扣費明細申報期限為103年2月17日請扣費義務人務必在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以免影響民眾透過綜合所得稅查詢管道取得扣費資料,也可以減少扣費義務人填發扣費證明的作業成本。
 
農曆新年連續假日期間,可以繼續利用網路( https://eservice.nhi.gov.tw/2nd/ ),辦理補充保險費扣費明細申報作業,其申報結果,將於連續假日後之上班日提供,扣費義務人可以多加利用。
 
如對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作業及規定不清楚或有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030-598      ,謝謝。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