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5月報稅,要讓政府代勞計算所得稅嗎?財政部指出,包括首報族在內,5月申請或撤銷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的相關申請已經開始,最遲需在3月17日前提出,逾期即不再受理。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的申請項目,包括「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申請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之郵寄地址」等四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省去民眾逐年申請的麻煩,自2012年起,凡是提出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人,除非撤銷不適用申請,否則往後年度,政府均不會再代勞計算所得稅,也不會主動寄發稅額試算書表。
因此,原本符合稅額試算服務資格,卻主動申請放棄者,準備重新接受稅捐機關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時,須在3月17日前向國稅局提出適用申請,今年報稅即會由政府透過資料庫代為蒐集並計算全年應納所得稅,寄發稅額試算書表做為報稅參考。
另外,配合綜合所得稅申報,102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的申請期間也已經開始,截止日亦為3月17日。南區國稅局表示,申請方式則有兩種:
一、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申請。應以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的「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2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
二、向稽徵機關申請。可以郵寄、傳真、親至稽徵機關提出,或寄發電子郵件申請,並應在申請書上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截止日前,將申請書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