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最新消息

2015-07-03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逾期未申報請儘速補報

 

    南區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雖然已在今(104)年6月1日截止,但仍有部分民眾尚未辦理申報。該局考量今年是第2年施行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為免民眾因未收到扣免繳憑單而忘了申報,預定於7月10日前寄發輔導函,提醒「未查詢所得且尚未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補辦理申報。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逾期申報案件,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只要在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之前補辦申報者,仍可適用列舉扣除額。該局特別將補報方式彙整說明如下(詳附表):
國稅局呼籲應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而尚未申報的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儘速補辦申報,以免嗣後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而遭補稅並處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 聯絡電話:06-2223111轉8040

檔案名稱: 附表-補報方式.pdf
檔案類型: pdf (272KB)
檔案說明: 附表

 檔案連結:  http://www.mof.gov.tw/File/Attach/66093/File_48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