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政府節紙減碳政策,財政部積極宣導民眾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而由一卡通票證公司發行之「一卡通」,本(7)月7日起將正式成為電子發票的載具之一,配合原有悠遊卡等載具的普及與消費通路的陸續導入,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之方式將更為多元與便利。
據財政部統計,104年6月電子發票消費通路分店門市據點已達21,411個、載具使用佔整體張數9.17%。財政部指出,目前發卡量超過5,000萬張的悠遊卡,已可在全省超商及各大通路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目前由一卡通票證公司發行之一卡通已能在全省四大超商作為小額支付工具,同時自104年7月7日起在全省7-11統一超商也可使用一卡通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服務。
為方便民眾使用並管理多項電子發票載具,財政部亦積極推廣「手機條碼」。財政部表示,民眾若利用「手機條碼」或歸戶後之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僅響應環保,還可享受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提供之自動對獎、中獎通知,另完成銀行帳戶設定之民眾還可享受中獎獎金自動匯入指定帳戶的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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