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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未填退稅帳號者,國稅局主動寄發直接劃撥同意書,協助民眾劃撥退稅

    (豐原訊)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將於105年1月20日辦理退稅,為避免民眾申報時未填寫退稅帳號,無法劃撥退稅,造成徵納雙方不便,國稅局已於近日主動寄發直接劃撥同意書,民眾收到後填妥同意書,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於同意書所載期限內郵寄或遞送回復後,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劃撥進民眾帳戶,省時安全又方便。惟無法劃撥或民眾不同意劃撥時,國稅局將改以寄送退稅憑單與民眾,請民眾於憑單所載有效期限內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

    該分局提醒,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退稅案件已分別於7月底及10月底分批退稅,提醒收到退稅憑單之民眾,應儘速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亦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新聞稿提供單位:綜所稅課   唐玉安  聯絡電話:04-25291040轉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