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以委託取款轉帳繳稅方式繳納104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案件,稽徵機關業已針對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帳戶進行提兌,惟仍有部分案件因故提兌不足或無法提兌,該局已就未足額提兌之案件開立繳款書補徵並加計利息一併徵收,惟實務上僅就5/31存款不足者始加計利息,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如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將自限繳期限屆滿次日起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並移送強制執行。
又即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可至該局網站依循下列路徑【高雄國稅局首頁(https://www.ntbk.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系統/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委託取款查詢】,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字號及委託取款帳號末5碼,即可查詢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提兌狀況。【#273】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王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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