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關務署將賡續鬆綁法令,提供MCC貨物便捷通關環境。
關務署表示,為吸引業者將其承攬之國外轉口貨物回流,利用我國港埠進行多國貨櫃(物)集併作業(Multi-Country Cargo Consolidation, MCC),海關持續鬆綁法規,營造符合MCC發展需要之便捷通關環境,考量自10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海運艙單預報制度,業者對於轉口貨物須事先申報艙單資訊,並詳實申報提單上之貨物名稱,大幅提升轉口貨物之風險掌握能力,再搭配加封電子封條,已可有效管控轉口貨櫃之移動安全,因此於105年4月20日公告取消轉口貨櫃卸船後僅得進儲同一海運關區之規定,擴大業界經營利基。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基於MCC之規劃,係採用高科技貨控設備,導入風險管理機制,且辦理集併作業之貨櫃集散站大門、轉口倉庫(間)及拆併作業專區等全場域,均設置完善錄影監控系統,海關得24小時遠端查核及即時監看貨況,實務管理上已有足以取代人工監視之配套機制,爰於105年8月15日預告修正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等相關法規,放寬經海關核准辦理MCC之業者,得於海關辦公時間外為之,減少業者須支付監視費之負擔,降低作業成本,並符合業者自主效率需求。
自104年10月MCC業務開辦以來,貨物量均持續增加,為利業者拓展業務,海關持續傾聽業者及各方意見,檢討相關法令規定,期能更降低營運成本及強化MCC國際競爭力,進而透過轉口物流帶動經濟發展。
新聞稿聯絡人: 邱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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