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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月底入帳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5年10月31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南區國稅局表示,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5年10月31日起至12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本批退稅對象為105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暨105年5月11日以後申報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等案件。全國總計約31萬件、退稅金額約36億元,屬南區國稅局所轄退稅案件約3萬7千件、退稅金額約2億9千萬元。
      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採直撥退稅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只要填妥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帳戶,退稅款在10月31日當天就會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一般退稅案件,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予受退稅人,金額不滿5千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該局提醒未收到本批退稅民眾,還有最後一批退稅在明年1月20日,民眾最好選擇直撥退稅,針對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之納稅人,該局會於退稅前寄發「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於接獲該同意書後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同意書所定期限內,以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也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利用線上申辦,直撥退稅不但可以免除兌領的麻煩手續,還可較一般退稅提早領到該筆退稅款。 如有疑問請撥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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