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表示:為落實營業稅稽徵並遏止逃漏稅,將自106年4月1日展開本年度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轄內營業人如有下列狀況:
(1)已辦理稅籍登記,嗣後發生與申請事項不符
(2)擅自停歇業、未申請復業即擅自營業
(3)網路交易營業人、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
如有營業事實未辦理稅籍登記,應儘速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第30條及第31條規定辦理相關稅籍設立、變更、停復業等異動登記。
為落實愛心辦稅,即日起至106年3月31日前訂為輔導期間,凡是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即能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091】
新聞稿提供單位:左營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胡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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