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已於106年1月份處理完竣,因最後兌領有效日期為106年3月20日,逾期未兌領之納稅義務人免擔心權益受損,該局將主動改開國庫支票重新寄發!
該局表示,104年度總計寄出退稅憑單約1萬8千餘件,退稅憑單如逾兌領有效日期尚未領訖,將無法再辦理展期,須待4月底另行轉開國庫支票後,納稅義務人才能持轉開之國庫支票向金融機構領取。
為能即時取得退稅款,該局特籲請納稅義務人於今年5月辦理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利用金融機構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不但可於退稅當日自動撥入所指定的銀行帳戶,不再有逾期未兌領的問題外,也不用擔心退稅憑單被竊或遺失的風險,既方便又有效率!【#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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