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海運快遞貨物通關效能,貼近業者多元化經營需求及因應電子商務網購貨物多樣少量之特性,財政部關務署於本(106)年3月14日修正發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放寬生鮮農漁畜產品可於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出口通關。
關務署表示,過去生鮮農漁畜產品雖可進出口,但無法透過海運快遞方式通關;惟近來電子商務興起,開放上述產品以小包裝方式透過海運快遞方式出口,可符合民眾對生鮮農漁畜產品多樣少量的需求趨勢,創造電商網購商機,提供業者一大利多。
該署進一步表示,此次同步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規定,開放自由貿易港區出口貨物,得以簡易申報單於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出口通關;另為加速通關、整合資訊流以降低業者報關傳輸成本,放寬海運快遞業者辦理進出口低價貨物之簡易申報通關時,得將不同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之同一主號且同類別貨物,以同一簡易申報單號碼合併申報,不以文件類為限。
以海運快遞運送跨境電子交易商品,係空運快遞方式外的另一種運輸通關選擇,可疏解兩岸空運快遞貨物擁擠現象,為一省時且低運費的通關模式,歡迎業者多加利用。若有相關疑問,可洽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進口業務科,電話:(02)25505500分機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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