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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1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應退還稅額為0(不繳不退案件)仍應回復確認,始完成結算申報

蔡小姐來電詢問:收到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應退還稅額為0(不繳不退案件),還要辦理回復確認嗎?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應退還稅額為0(不繳不退案件),仍請於106年6月1日前辦理回復確認,如果沒有回復確認或申報,將喪失明年可能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權益。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不繳不退案件之回復確認方式有下列3種,請多加利用:

1、線上登錄: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回復確認。

2、書面確認:填妥確認申報書,遞送或以掛號郵寄至國稅局。

3、電話語音確認: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依語音提示訊息操作回復確認。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06-2223111分機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