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食安議題頻傳,消費者消費時若取得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有助於發生食安問題時可持發票據以求償。為健全財政並減少營業人與消費者間之紛爭,該局持續輔導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之知名人氣飲食店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轄內知名人氣飲食店,原屬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每月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依其查定銷售額徵收1%營業稅。因該商號屢獲媒體報導,消費人潮絡繹不絕。經該局多次到營業現場訪查,發現其營業項目單純,服務人員充足,動線流暢,具有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經多次協調輔導,該商號已於本(106)年度使用統一發票,同時為了避免因開立發票致結帳速度變慢,輔導該商號開立電子發票,既可保障消費者權益,提升消費意願,其知名度較以往更高,生意反而愈來愈旺。
該局指出,根據以往輔導使用發票之知名人氣飲食店經驗顯示,該等商家於稽徵機關輔導改使用統一發票過程中,均擔心開立發票致結帳速度變慢、定價內含營業稅價格調升等而喪失競爭力,但經該局輔導該知名人氣飲食店,開立電子發票,發現開立發票速度快,可縮短人潮排隊等待的時間,提高消費者滿意度,亦有利於經營者人力及資金之管理。
該局呼籲,使用電子發票除可保障消費者權益,提高消費意願外,亦可提升品牌形象,對於國家財政及消費者有益,符合公平原則,也讓前往消費的民眾有中大獎的機會,共同創造企業、消費者與政府機關三贏局面。
(聯絡人:審查四科賴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