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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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營業人自行檢視若有違章漏稅情形,請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該局將自4月1日起針對營業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含跨境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加強查核。查核重點包括:

(1)有無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2)是否依規定開立銷項憑證及申報繳納營業稅;

(3)是否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有無虛報進項稅額;

(4)經核定為查定課徵營業人,有無依實際銷售額覈實課徵營業稅,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有無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5)購買國外勞務(不含境內自然人跨境利用網路購買電子勞務)者,是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該局指出,因行動裝置及網路普及,工商業發展朝e化邁進,利用網路銷售商品、旅遊服務、線上諮詢及遊戲軟體等業者,雖享有即時、快速及二十四小時無休優勢,但與實體商家從事買賣行為並無不同,除利用自有舊貨,一時性偶發上網拍賣行為,依規定課徵個人一時貿易之綜合所得稅外,舉凡經常性買進賣出之銷售行為,每月銷售額已達起徵點者(銷售貨物達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即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掌握課稅資料,國稅局已積極蒐集網路相關交易明細資料,特別籲請網路店家,以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因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而發生逃漏稅捐情事,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即可不必受罰。

    營業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林聖傑

    電話:(04)23051111轉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