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網路申報已實施多年,為提升網路申報之便利性,除了106年7月1日開放已註冊之健保卡辦理遺產稅申報外,107年1月1日起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可利用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及匯入被繼承人之財產資料,無須逐筆登打財產資料,十分便利。
該局說明,使用遺產稅電子申辦系統查詢及匯入被繼承人之財產參考資料,分為憑證查詢及查詢碼查詢兩種,開放查詢期間自戶政辦竣死亡登記7日起至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9個月內,相關使用方式及財產參考資料範圍,可參考附表1、2。
該局特別提醒,查詢及匯入財產辦理遺產稅網路申報,應注意下列事項:
1.被繼承人之財產參考資料係由各稽徵機關、監理機關提供,資料可能因提供機關漏未建檔或不定期之資訊檔案異動通報而變更內容,或因通報時間與查調時間之落差致產生漏列遺產資料,納稅義務人申報時仍須注意檢視,以正確申報遺產稅。
2.被繼承人如遺有信託財產或其他財產,如銀行存款、基金、各類保險單及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等,請務必自行於系統新增該財產資料,辦理申報,以免漏報受罰。
3.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資料上傳成功,即完成遺產稅申報。但必須於申報完成之翌日起10日內,檢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未於期限內送達者,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查得資料核定。
該局呼籲,使用上述方式查詢及匯入被繼承人之財產參考資料,不僅節省資料登打時間且減少鍵入錯誤;查詢者如為被繼承人之配偶或子女,並以憑證匯入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無須出門即可利用遺產稅申辦系統線上查詢及匯入財產,並辦理遺產稅申報,省時又方便。
(聯絡人:審查二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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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審查二科-附表-遺產稅網路申辦軟體下載被繼承人之財產參考資料使用方式.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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