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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之租稅優惠措施

    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化,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小規模營業人於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接受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付款。


    該局說明,為因應我國行動支付市場發展,財政部發布包含行動支付結合電子發票提供專屬獎項、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匯入信用卡與電子支付帳戶及利用電子支付帳戶進行款項收付給予營業稅減免處罰等優惠措施。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增加小規模營業人之納稅依從成本或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致接受行動支付意願偏低,影響我國行動支付推展,財政部於107年1月12日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經營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小規模營業人接受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付款,自申請核准當季至109年12月31日止,由稽徵機關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減輕其營業稅負擔。


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銷售稅課 趙文瑜
連絡電話:(037)320063分機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