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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快又好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已展開,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憑證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憑以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除了避免路途奔波與現場排隊等待外,亦可透過網路申報系統快速計算出最有利計稅方式,增加申報之便利性。

該局分享實際案例如下:

(一)某甲以自行填寫申報書的方式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於填寫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即因總額計算有誤,致未能正確填寫基本生活費差額,除耗費時間反覆計算之外,更因此未正確計算應納稅額。該局指出,假若某甲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系統將依某甲輸入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基本資料,自行計算出基本生活費差額,並自某甲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如此即可避免錯誤,且在5個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中,擇最有利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大幅節省申報時間,既正確又便利。

(二)某乙亦以自行填寫申報書的方式辦理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誤將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中給付淨額(給付總額-扣繳稅款)填入申報書所得總額,另未完整列報多筆股利憑單之所得,致漏報所得額,而遭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該局說明,假若某乙以憑證透過網路下載所得資料或親至稽徵機關臨櫃查調所得資料,並經查對後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除可免去逐筆蒐集股利憑單之繁複,亦可免除錯誤填寫所得金額致生漏稅之問題。此外,因該等薪資所得、股利所得均屬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依規定應提供之所得資料,某乙如依規定查調或以憑證下載所得資料,並據以透過網際網路完成申報,縱然稽徵機關依事後通報資料查得某乙漏報該等所得,只要某乙不是故意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尚有免罰規定之適用。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採用網際網路申報,免親至國稅局臨櫃查詢,亦無需逐筆填報資料及檢附相關憑證,大幅縮短民眾申報時間,同時避免錯誤填寫結算申報書致漏報所得,遭稽徵機關補稅處罰。

(聯絡人:法務二科劉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931)
  •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張貼日期:2018-05-16

  • 檢視日期:2018-05-16

  • 更新日期: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