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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青年加盟創業須小心查證,避免受害淪為虛設行號人頭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日前查獲一宗以加盟創業為幌子,吸引年輕人投資加盟事業,鼓吹設立公司但未實際經營,卻虛開發票圖謀向銀行詐貸的案例,主嫌除騙取加盟者之投資款項外,並虛開統一發票金額達2億6,390萬餘元供下游營業人扣抵銷項稅額,本案主嫌及14家公司前後任登記負責人等23人,經國稅局以涉嫌虛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3條規定,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告發,主嫌及多位涉案公司負責人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刑在案。

該局表示,該主嫌之運作模式,先於102年利用他人名義設立A公司,利用A公司開辦不動產投資理財課程之機會,向課程會員講授強化債信之方法,並鼓吹課程會員利用舉債投資之方式,一圓創業夢。自103年起,主嫌以發展文創產業相關商品之加盟體系為號召,並成立名為「B小舖」之實體商店,邀約不特定之課程會員加盟「B小舖」,由加盟者與主嫌實質掌握之C公司簽立加盟授權合約書,騙取投資者交付名為加盟金之營運資金,或以先前之投資充抵加盟金後,再以委託經營模式委由主嫌代為經營,除騙取投資款外,更以公司營運需要週轉金為由,騙投資者交出信用卡,主嫌再持信用卡刷卡換現金供其個人花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案受害投資者大都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因社會經驗不足而上當,嫌犯以設立公司可以增加其個人信用,方便向銀行貸款為由,騙到多位投資人設立公司並將公司交由嫌犯管理,利用掌控14家公司循環對開發票以製作業績假象,圖謀向銀行詐貸借款,並涉嫌販售發票給下游營業人。最後因部分涉案公司負責人不願配合繼續作假帳,無法向銀行借款,全案於國稅局查核後,揭穿嫌犯詐騙行徑。

該局呼籲加盟創業者切勿將公司發票交由他人代為管理或開立發票,避免遭不肖業者虛開發票吃上官司,而求職者找工作也應小心保管證件,以免遭人盜用成為虛設行號之人頭負責人。該局也特別提醒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不要拿來路不明之發票,應確實取具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如因一時疏忽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在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江振豐
電話:(04)23051111轉7532
  •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張貼日期:2019-01-21

  • 檢視日期:2019-01-16

  • 更新日期: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