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8年1-2月份統一發票已於108年3月25日開獎,本期臺北市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有6張中1,000萬元特別獎、1張中200萬元特獎及5張中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
該局說明,本次臺北市營業人開立之發票有12張中100萬元以上之大獎,雲端發票百萬元獎就占了5張,其中有位民眾於便利商店購物時花費58元購買飲料,因使用ICASH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沒有讓店員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幸運成為雲端發票百萬獎得主,倘若該民眾在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未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則專屬百萬元獎將與他擦身而過了。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響應環保,鼓勵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財政部自107年7-8月(期)起針對雲端發票開出15組100萬元獎、15,000組2千元獎的「雲端發票專屬獎」,總獎金高達4,500萬元。民眾消費時只要持載具(如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等),「嗶一下」不列印出紙本發票,除可在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時對獎外,還多了一次「雲端發票專屬獎」的中獎機會,中獎機率大大提升。此外,財政部自108年1月1日起推動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如民眾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並設定領獎匯款帳戶,中獎就可享受免繳交印花稅及24小時兌領獎之服務,可謂一舉數得。
該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請多利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告知店員「發票存載具」,除了增加中獎機會,亦可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增裕庫收,維護租稅公平,且節能滅碳又環保,消費大眾及政府雙方都互蒙其利。
(聯絡人:審查四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