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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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1

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問:今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一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是不是家中只要有5歲以下的幼兒皆可適用?

答:今年5月申報101年綜合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若有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將可享有25千元的特別扣除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1)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 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綜合所得淨額在1,130,001元以上 (不論採用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2)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600萬元)。
 

  提醒您,今年5月申報101年綜合所得稅時,家中雖有5歲以下的幼兒(9611日以後至1011231日止出生者),仍需符合相關規定始可扣除,所以如有上述情形之一,則本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是不能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