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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7

申報族申請適用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自2月15日起開跑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今年首度報稅的社會新鮮人或者是去年未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民眾,如果您109年度所得單純,打算採標準扣除額者,可以在今(110)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向國稅局申請適用109年度稅額試算服務;同樣要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變更郵寄地址」及「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等,都可在上開期間內提出申請,該所特別列表說明如下:

 

 

申請項目 申請對象 備註
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首次報稅者 首次報稅者,係指下列之一者:
1.109年度未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2.無報稅經驗。
3.108年度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且109年度滿20歲以上。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國稅局以後年度將不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無須逐年申請。
變更稅額試算各項書表郵寄地址 納稅義務人  
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該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於上述期間內,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即健保卡)或已註冊內政部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或以書面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國稅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虎尾稽徵所呂小姐
聯絡電話:(05)6338571轉分機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