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確保國家租稅債權,該局密切與行政執行分署合作,積極運用各種方式與管道追查欠稅,促使商號負責人全數繳清稅款,順利徵起欠稅。
中區國稅局指出,轄內納稅義務人合夥開設火鍋店,該商號因滯欠稅款經該局移送強制執行,嗣該商號申請註銷,經查其財產目錄雖尚有數臺冷氣機,惟商號負責人早已將僅餘財產(含冷氣設備等)抵償積欠員工之薪資,交由員工占有。依民法第681條規定,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本案因該商號財產已不足清償滯欠稅款,該局遂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密切合作研商追欠策略,並查得合夥人尚有存款,該分署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合夥人存款,迫使合夥人找出該商號負責人出面繳清稅款。
該局特別呼籲,為維護租稅公平,將全力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追討欠稅款項,請欠稅人勿心存僥倖。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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