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詮事務所
最新消息

2022-12-26

本(111)年度截至11月底止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情形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稅目及比率,分別為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40%及在縣(市)徵起之土地增值稅20%。

  據本年11月底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實際收入數為新臺幣(下同)3,762億餘元,與去(110)年同期比較增加約563億元,其中來自國稅部分,所得稅及營業稅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448億元及145億元,貨物稅則較去年同期減少27億元,至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地方稅之縣(市)土地增值稅則較去年同期減少3億元。本年度截至11月底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實收數約為預算通知分配數之122%。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係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年度中,原則上依預算通知分配數按月平均撥付,如實際收入數超過預算通知分配數,則於預算整理期間結束(次年1月15日)後,辦理第13次撥付作業。至於本年度第13次撥付,國庫署將於112年1月18日前完成撥付,以利地方政府年關資金調度。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羅瑞宏
聯絡電話:02-23228401